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程鑫通讯员蒋文斌庄权峰)江北某运输企业为防止员工盗卖汽油,向每人强行收取1万元的“风险金”。可当员工辞职后,企业却将“风险金”扣留。前天,在江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部门的帮助下,已辞职的13名员工终于拿到了被克扣的13万元现金。
据已辞职的王某反映,他是2004年初进入该运输企业的。上班第一天企业就要他交纳1万元“风险金”。企业有关负责人说,这是公司的规矩,收取这笔钱主要是为了防止驾驶员开车在外盗卖汽油,以后如果驾驶员没出什么问题,这笔钱也是要归还的。随后,企业就从员工每月的工资中扣留一部分,直到扣满1万元为止。两个月前,相继有13名员工辞职,他们找到企业负责人,要求退还“风险金”,但企业负责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对此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予以警告并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前天下午,企业派人将收取员工的13万元现金送到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3名员工终于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