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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宁波市区新基准地价正式公布实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17 07:04:20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广受关注的《宁波市三江片土地房屋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方案》经过半年6次征求意见和一次听证会,已于10月24日经市政府批准发文,现正式对外公布实施。

  基准地价是指城市规划区现状利用条件下各级土地或匀质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时点上一定年期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城市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我国城市土地市场中的地价总体水平,是我国政府法定的公示地价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尺度。

  据介绍,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与2001年调整有所不同。首先是范围扩大。调整前,三江片和镇海区、北仑区和鄞州区等地自成体系。调整后,市六区统一为一个基准地价体系,划分为10个土地级别,涉及土地面积为2560平方公里。按照城市土地用途、土地特性和土地交易的典型性、代表性、分布均匀性和资料的易得性,共计获得了67783个地价调查样点的价格资料,并进行了宁波市区历史上涉及土地面积最大的、最详细的一次城市土地价格调查研究。其次,房地级别合一。在三江片实现了城市土地定级和城市房屋地段级别的统一,划分为5个级别,以三江口为中心向外辐射,区域约265平方公里,改变了过去房屋、土地两个级别,地段等级上争议很多,导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矛盾。调整后的土地房屋级别将有利于房、地产管理政策的协同一致,房地产市场一体化规范管理,提高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市区三江片以外的房地级别也将逐步合一。三是用途级别归一。原土地级别分为商业、住宅、工业、综合四大类,级别分四种体系。现调整为商业、住宅、工业三大类同一级别体系,测算的地价基准日统一为2006年1月1日。

  昨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的市区基准地价调整并不导致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今后房地产价格市场走势主要由市场供需决定。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