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热线记者范洪见习记者戎美容报道14日上午,台州玉环的林先生在我市云海宾馆餐厅吃早餐,发现放在身旁的挎包不见了,就找宾馆总台索赔。但宾馆工作人员称,林先生的包丢了他们没有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介绍,林先生来宁波办事下榻在云海宾馆,当天早上他到餐厅就餐时,把一个黑挎包放在右手边的椅子上。按林先生的说法,包里有现金、证件和合同等物品。此时,有个穿黑衣的人在他身后坐下,没过3分钟这人不见了,他再看椅子上,挎包也没了。随后110民警闻讯赶来,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由于林先生所坐的位子大部分被一根柱子遮住,当时发生偷窃的一幕并没有记录下来,但当时有一位穿制服的女士走上前去,跟林先生说着什么,随后值勤保安也走上前。这个穿制服的女士是当时的餐厅领班吕女士。吕女士说,当时她提醒林先生把包放在能自己看见的地方,或挂在防盗钩下,后来保安上前也提醒过,可对方极不配合。林先生证实确实有人提醒过自己,“我觉得放在自己手边不会有事,是自己太大意了。”
明州律师事务所孙贤良律师认为,发生在餐厅、商铺等营业场所内顾客被窃财物的事情,首先要明确主观上是由谁造成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失主是由于再三不听工作人员的警告而造成物品被偷,按照有关法律,商家可免责,因为该方已尽到了“告知义务”。如果是由于商家疏于防范,导致窃贼趁虚而入,在客人不知情的情况发生盗窃,商家则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