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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进住宅楼苦煞居民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06-11-17 14:23:30

  中国宁波网讯 “小区内明目张胆开公司的少了,但一些原来已经开设的、没挂牌的公司仍然存在,它仍影响我们的生活。公司咋能设在居民楼!”近日,不断有读者来电向本报反映公司设在居民楼给居民带来的影响。

  据悉,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在住宅区办公司作了严格限制。但在我区乃至甬城,许多小区里原先开设的公司还在,成了一块难啃的“骨头”。

  居住环境劣化,缺乏安全感

  “我们楼道九楼就开了家公司,每天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家住东湖花园的张先生对于小区里开公司的行为深恶痛绝,他向记者列举出住宅楼开公司的几大“罪状”:公司里各色人来来往往,给小区增加了很多不安全因素;电梯负荷严重超载,而这个单还要由业主来买;深更半夜,楼道里还是灯火通明甚至人声鼎沸,影响居民的休息。

  家住华光城小区的王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她家楼里开了一家公司,天天吵吵闹闹的,居住环境被破坏了,此外,小区的停车位本来就紧张,这么一来,就更加捉襟见肘,车满为患。

  记者了解到,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箕漕街上的城市映象小区,总共的住户不到300户,但最多时该小区曾开了近80家公司,中介公司、网络公司、贸易公司甚至美容院等,造成物业公司管理非常困难,楼梯入口防盗门被损坏,多次修复后又反复损坏,有的已达5次之多,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安全感。

  记者发现,在宁波越是高档的住宅小区这种现象越严重,而且开设公司一般都会选择有电梯的小高层或高层楼房作办公场地。

  费用省环境好吸引公司

  按照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了东湖花园小区,发现不少楼房内开着公司,其中一幢高层的一个楼道内居然开了3家公司。这些公司办公地从外看与普通住宅没有什么区分,都没有挂公司的牌子,只是室内摆放着一些简单的办公用具。

  这么具有隐秘性的公司会有生意上门吗?一位曾在小区内办过公司的郑先生道出原由,原来这些公司都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经营者由于受行业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限制,不需要过大的办公场所,但又需要写字楼式的办公氛围和配套服务,而住宅楼的售价或租金,包括水电费、物业费和停车费等都远低于写字楼的计费标准,而且这些公司大都以电话联系和老顾客上门为主,因此这类住宅楼就成为他们理想的办公场地。

  而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也愿意将房屋租给公司,因为租给公司的租金往往要高于租给一般住户。如此两厢情愿,于是越来越多的公司开进了住宅楼,而且在前几年这种情况更严重。

  工商部门将严肃查处

  有业内人士提出,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前几年中心城区的办公场所无法满足经营者的需求,有关部门在楼宇设计建造时,没有严格界定商住楼的性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管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时还存在欠缺等。

  而这种现象使得小区住户与楼中公司的矛盾一直不断。产生矛盾后,居民常常会找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物业公司在此问题上却难以真正的解决。东湖花园一期物业公司胡主任告诉记者,仅靠房内放着办公桌、电脑等,很难断定他们是开办公司的,加之他们的注册地都不在小区内,物业公司去干涉时,他们就常用“我在家里放张办公桌不行吗?”“我家的家具随我怎么摆”等话语来反驳。

  区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年前工商部门已停止办理此类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手续,但查处已经入驻小区的公司就比较麻烦,因为主管部门不可能一户户上门调查,现实中还存在办公点在住宅区内,而注册地址却在另外地方的现象,监控很难。他表示,居民对此现象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发现一例将查处一例。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