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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17日正式启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18 07:19:28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召开的全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出喜讯:浙江省17日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运用“政府+市场”的手段帮助农民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说,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目标是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的能力,保险对象为浙江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今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的,农户将可以得到每户最高1.8万元、每间最高3600元的赔付额。

  作为政策性业务的体现,这一保险的保费收缴比例中,政府补助占了2/3。如被划分为一类风险区域的温州、台州、舟山、丽水4个市,保费标准每年每户15元,其中农户交5元,省财政补助4元,市、县财政补助6元;被划分为二类风险区域的杭州、宁波等7个市,保费每年每户10元,其中农户交3元,各级财政补助7元。

  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浙江省分公司承担经营业务,经营费用就低确定。农户参保实行自愿原则,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据悉,全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从明年起到2009年,将试行三年。此举属于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旨在帮助参保农民灾后重建家园。

  会议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前期调查工作,明年1月正式开始,参保手续在明年4月中旬完成,以便在此后汛期或台风期间遭遇灾害的农民能及时得到救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在宁波分会场出席电视电话会议。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