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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高消费贪污250万 临柜员判无期徒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18 08:04:5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检察院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检察院反贪局成功办理了一起特大贪污案件,宁波某银行原临柜员宁凯贪污250万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据介绍,2004年10月17日晚上9时左右,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宁波某银行报警,称该行营业部临柜员宁凯用虚构存款的手段卷走银行250万元,目前此人已经不知去向。

  反贪干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侦查人员初步查明,29岁的宁凯家往宁波市区,籍贯广西。10月17日上班后,宁凯通过虚构存款手段,往自己事先开好的4张借记卡里存入250万元,9时许,他向同事编造了一个理由离开营业部,随后在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先后在市区的该银行7个储蓄网点取走全部250万元巨款。

  通过对案犯取钱地点、到达不同储蓄网点的时间等情况分析,侦查人员判断,犯罪嫌疑人将赃款转存于取钱储蓄网点附近的其他银行的可能性比较大。反贪局对全市所有银行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过大量的对比分析,最后确定宁凯以“王军”名义在几家银行转存赃款200万元,于是反贪局在第一时间冻结了这200万元。接下来,反贪局侦查人员马不停蹄地开展缉捕工作。去年7月,宁凯被反贪局侦查人员从甘肃带回宁波。

  据审查,宁凯作案后,随身携带50万元赃款,在杭州、温州等地藏匿,在两个月时间里每天住宾馆、上歌厅,花钱如流水,很快,身上只剩下了六七万元。于是,他来到杭州银行取款,结果取不出来。再从杭州赶到温州取款,还是取不出来。期间他还回宁波取款,依旧不行。他想到这些钱肯定被冻结了,他的作案行为已被检察机关发现。于是他逃到了甘肃天水躲藏,可是没想到很快就落入了法网。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