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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各社区全面推行社会化居家养残服务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20 09:05:2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卢磊通讯员范亚儿)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工作,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江东区决定在各社区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展社会化居家养残服务。

  居家养残的服务对象是生活不能自理、持有低保证(扶助证)、有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料(或家中成员照料有困难)、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家庭。

  居家养残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及家政服务和医疗康复服务。居家养残服务的补助由基础性服务补助和选择性服务补助两部分组成。基础性服务主要是指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走访,消除不安全因素,补助标准为每户每月50元。选择性服务主要是指可供残疾人家庭选择的生活照料及家政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分为100元、150元、200元三档。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