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为加强中小学管理,我市刚刚出台《宁波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今后,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报送主管部门,需预警学校、幼儿园的师生、家长也将收到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我市大中小学还将开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课程。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出台《预案》,目的在于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市学校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市教育局为此还专门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按《预案》,我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并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级为最高。
《预案》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紧急会议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后,将以市教育局的名义向需要预警的各级各类学校与幼儿园、师生或家长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
按规定,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将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平时进行常规信息监测与对重大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建立一支抢救、应急小分队,并在师生中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基本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公布报警电话。我市还将在大、中、小学开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课程,使师生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定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相关教职员工进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拉网严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
宁波近期将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校长和园长纳入目标管理
(记者毛信意)“学校安全无小事,学生安全高于一切。”昨天下午,在全国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后,宁波市政府立即作出相应部署。
根据国务院和浙江省政府的指示,我市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校园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文化、工商、通信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法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建设、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市政管理。公安、交通部门要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我市还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纳入目标管理,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阶段将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同时,会议还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持久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卫生防病和饮食安全教育以及自护自救知识的教育。
-新闻链接
一年消失学生两个班
记者从市教育局提供的一份全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表里看到,与2004年比,全市中小学生意外死亡已有明显下降。2004年为116人,去年下降到93人,但仍相当于消失了两个班级的学生,其中占第一位的仍为溺水,共58人。第二位为交通死亡,为20人。在这些死亡的人群中,三个特点非常明显,即外来人口子女死亡比例高,小学生死亡比例高,节假日死亡比例高。在93人中,小学生占了68人,其中外来人口子女为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