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兴科通讯员吴俊)记者昨日从江北区人事部门获悉,江北区目前推出“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计划规定,2006年下半年起,江北每年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大专以上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到该区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力争在2008年前基本实现全区每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有1名“大学生村医”。
“大学生村医”参照人事代理制度管理,劳动合同与所属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大学生村医”所需经费由区、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在村共同予以保障。区财政给予“大学生村医”每人每年2.5万元的经费补助,各街道(镇)给予相应配套,其标准不得低于区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