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2001年起,内蒙古自治区的一家活性炭厂与慈溪的一家企业开始了活性炭买卖的业务往来。起初双方的合作很顺利,但2003年开始,慈溪的这家企业开始拖欠货款。到了这年的5月份,慈溪的这家企业又找了个借口把对方的部分货物退了回去。今年,这家外地企业根据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的货款数额,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7万多元货款。
案件开庭审理时,法官发现原告虽然提供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但有近2万元的货款缺少有效的送货凭证。而且,被告称在追讨货款的过程中,原告承认自己的货存在着质量问题,自愿放弃了2万元货款。但在法庭上,原告却否认了这个事实。
办案法官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表示不同意。法官根据情况,判断他存在着顾虑:怕法官搞地方保护主义,为对方当事人“护短”。而此时被告心里也非常不服,明明曾经因为货物的质量问题而表示要放弃2万元的款子,现在又不承认了,因此,被告也不同意调解。
庭审结束后,原告准备乘坐火车回去,临走前,他对办案法官说:“都说浙江的法治环境好,没有地方保护主义,我这次千里迢迢来到浙江打官司,很不容易,希望法官能早点帮我们讨到货款!”
对这个案件进行判决并不难,但判决后,如果一方不服,原告就得一次次往慈溪跑。法官于是再次给被告打了电话,希望他们能够体谅原告的难处,毕竟坐40多个小时的火车来慈溪打官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法官的话让被告想起了自己在创业初期也经常坐几十个小时的车去讨货款的情景,于是松了口,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并承认确实有部分货款没有支付,但如果有一个比较公平的调解方案,他们可以立即支付货款。
办案法官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立即拨通了还在火车上的原告的电话,他以证据和事实为基础,透彻地为原告分析了案情,并转达了被告的想法。原告一听,非常高兴,同时也承认自己在追讨货款过程中确实同意放弃2万元的货款。原告最后表示,如果被告同意再支付2.55万元货款,其他货款均可放弃。法官立即将原告的要求传达给被告,被告同意立即支付2.55万元。
如何签订调解协议呢?法官先让原告出具了书面调解意见书,然后据此制作成调解协议,让被告在上面签字,然后再以特快件形式寄给原告,让原告签字后再寄回。最后,法官制作成正式的调解书,及时邮寄给双方当事人。
近日,原告在收到了根据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的2.55万元执行款后,特意给办案法官打来电话,他在电话中说,浙江法院公正审理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正义。
(赵璐杜贤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