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 周衍平 孔令幸)最近,家住跃龙街道的王先生碰到了一件令他哭笑不得的事,他在街上看到有一辆摩托车的车牌号竟然与自己的一模一样。经过交警调查后才得知,原来是他的车牌被人克隆了,而始作俑者竟然就是前不久卖车给他的陈某。
原来,不久前,王先生向陈某购买了一辆车牌号为浙BM44XX的黑色船王摩托车,为了贪图方便,王先生并没有与陈某一起到车管所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这给陈某留下了可乘之机。后来,陈某又购回一辆白色的船王摩托车,为了节省上牌费用,陈某以黑色浙BM44XX船王摩托车车主的身份,并以车牌遗失为由,重新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了浙BM44XX牌照,并挂到自己新买的摩托车上使用。这日,王先生上街,无意中发现陈某的这辆摩托车的车牌号与自己一样,为了弄清真相,他向警方报了警。由于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当场扣留了陈某的摩托车,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据交警介绍,像王先生这样购买了别人的车辆而不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情况还有很多,这给管理带来了不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遗失等情况,也会给当事双方造成许多麻烦。因此,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发生车辆转让、买卖时,一定要到车管所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