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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卷入纠纷 海事法院限制一韩商出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28 07:06:33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邬先江朱志庆)笔者昨天从海事法院获悉,一名叫裴容焕的韩国籍商人25日在上海被限制出境,对其采取这一法律措施的是宁波海事法院。裴容焕被限制出境的原因是以其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卷入一起诉讼案,法院责令其参加诉讼解决纠纷,同时提供人民币400万元的担保。

  今年9月8日,慈溪市佳美依人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公司)将装有棉质衬衣的5个集装箱,委托由裴容焕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世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出运。该公司向佳美公司交付了名为ONSETRANSPORTINC的全程提单,根据提单记载,该批货物的目的地港为美国纽约港。但货物在韩国釜山港中转时,由于重新倒箱,箱号、封号被更改,因此,在转运至目的地港后,佳美公司客户无法提取货物。

  为此,佳美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世然公司和ONSETRANSPORTINC连带赔偿其货款损失人民币353.7万余元,同时申请冻结世然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00万元,扣留其法定代表人裴容焕的护照,限制其出境。

  海事法院在受理这起涉外案件后,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办案法官于当天紧急制作了有关的法律文书,连夜赶往杭州。次日一早,法官来到省公安厅,办理了边防口岸限制出境手续,随即赶往上海。法官通过银行查询,发现被告账户仅有6万元人民币,于是,决定对裴容焕正式实施限制其出境措施。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法官依法扣留了裴容焕的护照。裴容焕在发现自己无法出境后,已主动提出要求与原告佳美公司协商解决纠纷,并表示将尽快偿还其所欠的债务。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