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记者范洪孙肖报道出一个月租金租下别人的房屋后,立刻张贴出租启事,房客摇身一变成了房东,并堂而皇之地与房客洽谈租房事宜,一旦拿到半年房租金就消失。昨天上午,市民顾先生打进热线反映,房客发现上当后,骗子早已不知去向。
一个月前,搬进新居的顾先生想把原住在鄞州东裕新村的房子出租,于是他就在街边贴了小广告。几天后,有一名女士与他联系称急需房子住。两人见了面,对方大概30来岁。双方商定房租按季付,500元一个月。随后对方把身份证复印件拿了出来。“我能不能先交一个月房租,因为我想先住着看看……”顾先生看了身份证,对方姓徐,让她先住着,20天内把房租结清。两人还签了租房协议。
不料前几天,顾先生去收房租时,却与室内另一名男房客不期而遇,而且对方说,他和两同伴刚来宁波投奔老乡,没房子住,前些天他在街上看到一则出租启事,说房租半年只需2000元,他觉得便宜便租下了这房子。这男子翻出“房东”的联系方式,正是这个所谓的“徐小姐”的手机号码,再打过去对方关机了。
据了解,“徐小姐”的身份证是假的,上当的男子当时没有查看房产证。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俞友多律师提醒,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房客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在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前,核对清楚房东房产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是否与和房东本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