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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项环保复检指标全“攻克”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1-28 07:44:5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伟通讯员方理力)很多市民都已经知道,宁波正在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记者昨日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对照28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指标(其中城市集中供热率南方城市不作考核),我市都已经达到或超过标准。

  据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技术核查和验收主要围绕6个方面展开:3年来28项考核指标的巩固和提高情况;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工业污染控制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核查区域环境质量和市容市貌;随机调查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考核我市创模成功后环保工作持续改进情况。

  28项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条件、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5大板块。由于南方城市不参加城市集中供热率的考核,因此我市实际考核指标为27项。根据实际,我市均已达到或超过了这些标准。其中,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在上月达到相关指标。

  城区污水处理率之所以相对较晚才达标,是因为近年来我市建成区范围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量激增,从而给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带来较大压力。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大于70%。

  为达到考核要求,美化城市环境,我市今年加快推进了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16万吨/日)和镇海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的建设进度,并将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原2007年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计划调整为今年9月初建成投入试运行。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镇海污水处理厂于8月建成,9月下旬进水调试运行;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也于9月底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和设备安装,10月下旬进水调试运行。与此同时,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6月完成扩建工程,达到8万吨/日的处理能力。

  到目前为止,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3%,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市环保局局长黄绍棣昨日告诉记者,“创模”复查迎检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市民也可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市民要关心身边的环境问题,积极举报各类污染环境的行为。此外,市民也要尽到自己的义务,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不破坏市容市貌。如果你是一名经营者,那你要注意保护市容市貌,不要乱设摊位、占道经营、乱吊挂;如果你是普通市民,那你要坚决制止乱涂写和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市民要热爱家乡、珍惜荣誉。希望通过此次复查,能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复检指标完成情况一览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