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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解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28 09:52:4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大于70%。

  近年来,生活污水量激增,给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带来较大压力。为达到国家环保城市考核要求,我市加快推进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及镇海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今年9月初已建成。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如期完成,市建委与污水处理厂工程承建单位签订了协议,将由国外进口的污水处理设备由海运改成空运。通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镇海污水处理厂于今年8月建成,9月下旬进水调试运行;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于9月底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和设备安装,10月下旬进水调试运行。与此同时,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已于今年6月份完成扩建。

  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污水处理厂7座,在建2座,城区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7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3%,达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曹爱方孙建海)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