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明年起大幅度提高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按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标准的1.5倍安排。”这是昨日上午市政府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的。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指出了我市中职教育面临的四大问题,并提出了四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此,市政府通过调研,逐条认真进行了办理。
报告指出,明年起各县(市)区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到30%,其中,用于职业学校专业设备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市政府每年将新安排1600万元引导性资金,重点用于市示范性特色专业学校创建和骨干专业调控。同时,还将继续加大力度,落实、推进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就业、骨干专业建设、示范学校申报、实习实训基地创建等方面享受公办院校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