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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无故失踪 准新人怒诉影楼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11-29 09:45:25

  中国宁波网讯:两个月前在一家婚纱影楼留下的“美丽瞬间”,竟然成了过眼云烟。11月27日,因为拍摄的婚纱照无故“失踪”,满怀懊恼的准新人走进了市消协投诉。

  金秋时节,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胡先生和他的准新娘一起来到一家婚纱影楼拍摄结婚照。充足的阳光,适宜的气候,再加上野外美丽的景色,让这对准新人在摄影机前充分展露了自己的无限魅力和甜蜜感受,留下了一个个美妙的瞬间。这一次,加上外景拍摄,摄影师一共为他俩拍下了80余张照片,影楼约定11月25日新人可领取照片。就在取照的前几天,当胡先生来到影楼询问照片时,却被意外告知有40多张照片因电脑操作不慎已经丢失。

  胡先生一下子懵了:下个月18日就是他俩的大喜日子,重新拍摄不仅需要时间,而且气候和风景已今非昔比。懊恼不已的胡先生为此向影楼提出了高于拍摄费用2126元3倍的索赔费,然而影楼负责人只答应重新拍摄或退还拍摄费。

  由于相持不下,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27日一早,他们一起来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解决。因为无法达成各自的意愿,刚开始,胡先生家人和影楼方面显得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的势头,经过消协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劝说和调解,到上午10点多,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下了投诉调解协议书。最终,影楼向胡先生表示歉意并退还已收的2126元拍摄费,另外一次性补偿胡先生经济损失508元。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其实,消费者因拍摄婚纱照和影楼方面发生不快之事并非只此一件,市消协今年已接到了多起类似投诉。市消协有关人员指出,准新人到影楼拍摄结婚照,特别对一些拍摄费用较大的婚纱摄影服务,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协议。除了写清楚取照日期外,对在拍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底片遗失和照片质量等问题,也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备发生意外时有足够的处理依据。(记者陈利群通讯员张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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