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许光亚)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定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即日起至12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对立法计划拟订的项目提出意见,也可以提出新的立法建议。联系电话为87182070、87182164(传真),也可邮寄至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nbrdfz@nb.cn。
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立法计划共23件,其中制定项目6件,包括《宁波空港管理条例》、《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和《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修改或废止项目6件,为《宁波市砂石灰市场管理规定》、《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受理民间纠纷投诉分工暂行规定》;论证或调研项目有11件,涉及循环经济、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气象灾害防御、慈善事业促进、行业协会发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