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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明起实施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06-11-30 15:45:11

  中国宁波网讯 今后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也可以让保险公司埋单了。记者昨天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我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明天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全市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均可参加,特别是以下场所更需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商场(商店、市场),宾馆(旅馆、饭店),公共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场所。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