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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验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6-12-01 20:58:50

  复查验收意见指出:五年来,宁波市在巩固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树立了新形象,赋予了新内涵,探索了新道路,对其他城市创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反馈会现场

  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朱慧慧) “经过认真核查,复查验收组认为,宁波市达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各项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对宁波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复查验收。”这是今天下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组在反馈会上对我市作出的评价。

  昨天和今天,复查验收组先后听取了我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工作档案和技术资料,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核,现场察看了市容市貌、河道水质,检查主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并对部分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进行了随机民意问卷调查,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和政府重视度均达到95%以上。

  复查验收组在复查验收意见中评价说: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把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执政为民、为百姓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宁波市在保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性和持续改进方面,具有以下特点:全面发动,措施得力;科学发展,优化增长;综合整治,改善环境;完善设施,提升能力;创新机制,勇于实践。五年来,宁波市在巩固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树立了新形象,赋予了新内涵,探索了新道路,对其他城市创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复查验收组副组长、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田锡军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对宁波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表示热烈祝贺,对宁波市委、市政府和全体市民多年来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宁波市在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城市可持续发展;高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突出重点,综合整治,持续保持良好的环境质量;以复检促创建,开展新设区鄞州区的创模工作;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了环境监管监控水平;以人为本,解决难点问题,提高了公众参与意识。他希望宁波以更高的标准谋划未来的发展,探索更多的经验,为全国的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出更大的贡献。

  毛光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国家环保总局和浙江省环保局长期以来给予宁波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两天来,复查验收组各位专家夜以继日、不辞劳苦,勤勤恳恳、一丝不苟,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精神,令我们深受感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大家对宁波的肯定,是对我们做好环保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大家的意见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和生态市建设指明了方向。

  毛光烈表示,今后,市委、市政府将把宁波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真正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造福百姓。以人为本,畅通渠道,注重实效,进一步形成长效的整改机制;强化投入,大胆创新,进一步健全长效的建设机制;实施规划,优化布局,调整结构,进一步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从严执法,公开、公正,敢于碰硬,进一步完善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考核,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长效的领导机制。

  复查验收组副组长、省环保局副局长章晨对宁波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表示祝贺,称赞宁波为浙江省的环境保护争了光。

  市领导邵孝杰、何剑敏、陈云金等参加了复查验收反馈会。

  据悉,复查验收组将按有关程序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审查批准。

【编辑:李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