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复查验收组对今后工作提出4条建议
复查验收组在经过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后认为,宁波把巩固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执政为民、为百姓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了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5年来,宁波市在巩固模范城市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树立了新形象,赋予新内涵,探索了新道路,对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宁波市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技术档案材料规范齐全,数据完整翔实,各专题报告内容丰富全面,为实现数据档案动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经过认真核查,复查验收组认为,宁波市达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各项要求,一致同意通过了对宁波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复查验收。
同时,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推动宁波市继续保持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作用,复查验收组还对宁波提出了4条建议:
1.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水耗。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印染、化工、电镀、造纸等行业中规模较小的企业进行整合和技术升级。对重点开发区域进行统筹规划,避免在开发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落实总量控制任务。全面开展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的探索。按期完成北仑电厂脱硫工程、镇海电厂油改气工程和燃煤电厂的脱硝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3.针对北仑、镇海临港大工业密集且相对与生活区距离较近的特点,在已有的环境应急监控中心的基础上,强化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管理水平,进一步探索建立跨部门应急防控体系,使其成为全国的试点。
4.继续加强鄞州区的环保基础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内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率;加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以及污染源监督的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针对区内印染等中小工业企业多的特点,加强结构调整和集中控制措施,强化环境监管,消除污染隐患;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