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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西坞街道八千农民主动参加义务劳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2-02 08:26:36

  中国宁波网讯 (奉化记者站王校美范奕忠马钧)“全村1.2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按现在的市场价,需要30万元左右的资金,而我们只花了市场价的一半钱,就拿下了这项大工程,绿化种植全部是村民义务投工,甚至一部分树苗也是村民主动捐赠的。”昨天上午,奉化西坞街道蒋家池头村党支部书记陈伦说起村民义务劳动之事,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村庄绿化后,村里60多名妇女又义务承担起了今后的养护工作。”

  村民主动参加村里义务劳动,这是今年初奉化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出现的新现象。

  尚田镇西岙村年集体收入只有2.2万元。最近,该村只用了2000元钱就办了一件大事———拆除村里67个简易茅厕。拆茅厕没请人,都是老百姓义务劳动拆的。拆一个茅厕本来村里要拿出100元补贴,可许多人没要这笔钱。之后,修水泥路,建无公害厕所、清理河道,只要技术性不高的工程,都由村民义务投工,为村里省下了不少钱。今年,西岙村村民义务劳动时间累积达到5000工,按照一工40元计算,村民们相当于为村集体经济省下了20万元资金。

  在奉化,义务劳动不仅仅是年轻人的专利,很多白发苍苍的老人也主动加入了这一行列。走进莼湖镇谢家村,总能看到三五成群的老人,拿着扫帚打扫村道,一位姓谢的老伯风趣地说:“这几年,村里变化可大啦,我们老人心里高兴,大伙凑在一起商量着为村里做些事,我说,城里有志愿者,我们量力而行,就当个清扫志愿者吧!”

  义务劳动不仅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还促进了文明和谐乡风的形成。村民们在集体劳动中团结协作,说说笑笑,既体会到了劳动的快乐,又凝聚了人心。“现在几十人聚在一起劳动的机会不多,参加村里义务劳动,大家边劳动边聊天,村民之间的感情也变好了。”蒋家池头村村民马春娥如是说。

  据统计,今年奉化有八千农民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已累计义务投工5万余工。

  编辑点评

  可喜的现象

  李国民

  编完《奉化八千农民主动参加义务劳动》一稿,不禁为奉化这八千农民叫好,这已是多年来没有看到过的可喜现象。

  在农村,过去时常听说叫农民开会,要发补贴,因为占用了他的农时。今天,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化八千农民主动参加村里的义务劳动,这种可贵的行动,值得赞赏。

  农民为建设新农村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其意义不小。首先,它说明了中央作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农民也实实在在地看到了新农村建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由此激发了蕴藏在他们心中的原动力。其次,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需要广大农民的热情、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农民自己的事,很难想像,没有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能够顺利推进。

  希望有更多的农村、更多的农民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