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特别推荐
劳动保障部:明年高薪国企工资增幅将下调20%
稿源: 人民网  | 2006-12-02 19:28:20

  中国宁波网讯 自1985年制定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制度以来,中国第一次调低了经济效益与工资总额的浮动比例,从当时的0.75调到了0.6,这意味着,明年起高薪国企职工工资增幅平均降低20%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杨黎明表示,虽然这种下调仍然是属于行政手段,但在目前没有什么更好办法的情况下,这可能是政府部门所能够采取的最“立竿见影“的方式。

  近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这是两部委常规的工作,每年底都会发出类似的通知。但这次与以往不同的是提出了工效挂钩浮动的新比率。

  通知要求,对于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提出要求,将其经济效益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并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

  杨黎明说,这次调整主要是针对高薪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国有垄断企业,如金融、石油、烟草等。

  “简单来说,目前全国城镇的职工年社会平均工资是18000元左右,员工收入年均达到36000的国有企业就是受调控的范围。事实上,很多国有垄断企业员工收入,多大超过了这个数。”杨黎明说。

  杨黎明表示,这是21年以来,中国第一次下调效益和工资之间浮动比例,此前规定的浮动比例是0.3到0.75。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高不就低的,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是按照0,75或是更高来执行,虽然工效挂钩的本意是要形成一种能升能降的机制,但这么操作下来就走样了。”杨黎明说。

  针对这个问题,两部委的通知也提出要严格按照国家工效挂钩政策核减企业效益工资,切实建立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杨黎明介绍,这也是对于高薪企业工资增长过快的有效手段,如果一个企业效率增长超过了一定的比例,那么将会限定它工资的增长幅度。

  “除了0.6属于硬性规定之外,通知中其他的措施都是原来就有的,只不过有些企业在执行中会砖空子,下一步政府可能会加强这些方面的管理。”

【编辑:李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