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天一数码保安如此生财:人行道改停车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2-04 07:49:49

  两张简陋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券”就是在此停车收费的凭据。(周琼摄)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琼通讯员冯斌)将公用的人行道辟为停车场,并在没有正规凭据的情况下私自收取停车费,对此,天一数码广场保安部的工作人员振振有词:“这是为了缓解停车难!”

  11月25日上午,市民胡小姐驾车来到天一数码广场购物。当她开到广场四号门附近寻找停车位时,一名中年男子指挥她将车停放在了一旁的人行道上。下车后,胡小姐支付了3元停车费,随即向对方索取停车发票。不料,这名佩带着天一数码广场保安标志的男子却告诉她,在这里停车是没有发票的,因为这块人行道本来停放了很多电动车,为了缓解停车难,他们将电动车清理到了一边,将人行道腾出来用以停放汽车。

  胡小姐指出,付款后索要发票是她的权利。这时,另一名脖子上挂有“王某某”名字牌的保安走了过来。他含糊地回答说:“(这里停车收费)说合法也可以,说不合法也可以。这钱是工作人员管理车子的工资,反正在哪里停车都是这个价格。”最后,在胡小姐的一再要求下,两名保安才不情愿地拿出两张印制粗糙且没有任何公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券”作为收费凭据。

  日前,记者就胡小姐反映的问题和天一城管中队取得了联系。城管中队的周队长告诉记者,在人行道上开辟临时停车场必须经过城管、交警、物价三个部门的联合审批,天一数码广场的保安上述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在这片人行道上停车,即使缴了所谓停车费也是属于违法停放,随时有可能被城管部门抄告处罚。周队长告诉记者,他们此前已接到过群众对这一问题的反映,经调查属实后,已和数码广场有关方面交涉过,并专门发函至天一数码广场管理办公室,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