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卢磊通讯员陈绍友)记者昨日获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日前联合出台文件,规范市属六区(包括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科技园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文件规定,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每满两年晋升一级工资,保证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收入不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奖金、补(津)贴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构成。基本工资包括职务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其中,职务等级工资是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职务、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确定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工资待遇,由三档十二级组成;岗位工资标准为正职每人每月500元,副职每人每月400元,委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350元。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社区体制改革后在社区工作的实际年限和相应的职务确定其职务工资等级,每满两年晋升一级。
文件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奖金标准由各区、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金兑现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挂钩。各区可根据社区事业发展情况和当地工资水平,适时调整奖金标准,但要保证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收入不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此外,社区专职工作者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每月享受50元职业资格津贴,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每月享受80元职业资格津贴。
文件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各乡镇(街道)按城镇企业职工有关标准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各类法定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社区专职工作者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单位和个人各按8%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社区专职工作者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