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县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冒名顶替骗取出国境护照的违法行为人徐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对出借身份证给他人使用的葛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11月8日,一名手持护照,自称是葛某的妇女到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护照延期,受理民警在核对申请材料时发现护照上的照片及申请人本人与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符,怀疑该妇女非葛某本人,但该妇女一口咬定她就是葛某本人。
为了查明情况,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对该申请人和葛某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该妇女姓徐,安徽人,1992年嫁到岔路镇某村,因家境困难徐某想出国打工,可有关部门规定出国劳务人员年龄不能超过35岁。可当时徐某已37岁,超出了规定年龄。为了达到出国的目的,徐某与丈夫的亲戚葛某商量,借用葛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于2002年4月13日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冒名顶替骗取了前往毛里求斯的护照,并使用该护照在毛里求斯打工三年后回国。今年11月8日,徐某见该护照的有效期将过,为了方便以后能再次出国赚钱,故伎重演,再次用葛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并在申请表上贴上自己的照片来办理护照延期,最终被公安机关发现查获。(记者魏健 通讯员 刘钢 林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