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安徽人郁某参加朋友生日聚会喝得酩酊大醉后,未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了路,发生车祸致他人受伤。12月2日,郁某被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
12月1日晚8时许,城区交警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浒山开发大道体育场东发生两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现场,经民警勘查了解到,一辆牌照为浙BK59?觹?觹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郁某沿浒山开发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当行驶到体育场东100米处时,与一辆沿开发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在该处左转的牌照为浙BKGO**摩托车相撞,造成驾驶员黄某头部受伤。民警一边迅速把伤者送至医院抢救;一边把郁某带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到中队,经民警审查,郁某承认当晚在朋友处喝了二三瓶啤酒并无证驾驶上路。郁某血液酒精含量经宁波李惠利医院检测,已属醉酒状态。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