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近日北仑区根据2006年行政事业单位子女医疗统筹上报情况,对2007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子女医疗统筹作出新规定:2006年已享受子女医疗统筹待遇的单位职工,2007年度原则上由配偶方缴纳子女医疗统筹经费,对特殊原因需要继续在2006年度所在家长单位缴纳子女医疗统筹经费的,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一是单亲家庭。须单位出具证明子女随本方。
二是双胞胎家庭及符合计划生育生二胎子女、再婚家庭二个子女。须单位出具证明,父母双方各承担一个子女。
三是失业和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无业人员凭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四是个体工商户或在个体工商企业打工者。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在个体工商企业打工者凭劳动合同和二个月工资单申报。
五是自费。
以上出具的证明须有证明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有联系电话。(张雪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