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靖)长期以来,住宅质量竣工验收只按10%的比例抽查,但明年1月1日起,必须100%验收合格才能交付。昨天,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发布消息称,与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同步实施的还包括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住宅交付时,实体检验及分户验收结果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之一交给住户。
质量分户验收是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基础上,以单位工程中的每户(套)住宅和公共部位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每套住宅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实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参加验收。
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包括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门窗安装,栏杆安装,防水工程,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室内电气工程安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质量监督机构将随机抽查质量分户验收结果,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毫米以上,并经确认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并责令整改。对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由于原来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混凝土试块和钢筋焊接质量的检测来判断结构实体质量,没有考虑养护质量、实际尺寸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不是很准确。因此,明年起建设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结构实体抽样检测。
结构实体检测主要针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包括混凝土构件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楼板厚度等。未经结构实体检测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组织结构工程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