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陆金明袁帆)昨日记者从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黄东华烈士的母亲施美珍女士日前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公安消防部队“英雄母亲”,全国获此殊荣的仅有10位。
2000年8月3日,停泊在奉化市桐照镇某修船厂检修的一艘250吨级的渔船突然爆炸起火。黄东华所在的奉化消防大队接警后赶往扑救。扑救过程中,渔船多次发生爆炸,黄东华壮烈牺牲。
黄东华牺牲后,浙江省公安厅党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公安部批准他为革命烈士。作为烈士的母亲,施美珍未向部队提任何要求,并谢绝了战友们3万多元的捐助款。在得知黄东华被追认为党员后,她当即为儿子补交了党费。之后,她又把黄东华唯一的弟弟黄鸣华送到消防部队服役,并每年到部队看望官兵。每逢过节,她都亲手做好崇明糕点寄送到部队慰问官兵,经常写信给与黄东华一道救火受伤的战友程文庆,鼓励他与病痛作斗争。她还提议在黄东华生前部队建立“战友互助基金”,并捐款1000元作为启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