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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全面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2-08 08:22:4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静)昨日,记者从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全面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近200万户农村住户将因此受益。农户交3元保费,在受灾后可获得最高1.8万元的赔付。变灾后救助为灾前保险补助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实施,是将灾后补助变为灾前保险补助。通过“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办法,构建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完善救灾保障机制。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保险主体为本市范围内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并且仅指房屋主体,不包括附属建筑物;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不在保险对象范围之内。

  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其他房屋可自愿选择商业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界定。10元保费农户只需出3元

  据了解,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本市财政补助3元,县(市)区财政补助4元。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房屋倒塌后,按照最高每户18000元、每间3600元的赔偿标准提供保险保障。与每户3元的保费支出相比,保险保障的扩大效应约为6000倍。

  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补助。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农户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当地分支机构办理投保。人保接到报案后,须及时上门查堪定损,在与投保户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赔款。

  据透露,明年1月底前,宁波各县市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参保率,将达到50%以上。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