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苏善生)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高校干部、教师奉献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我市将设立全市高校“育人奖”,表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和教师。根据市高等院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育人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总数控制在20名左右。
“育人奖”评选范围为高校专职或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干部、教师和职工;在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中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干部、教师和职工。推荐评选“育人奖”的干部和教师须满足政治素养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教育事业,坚持育人为本,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有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师德师风优良,生活、工作、学术作风严谨,在师生中威信高;精通业务,教育方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的成长,实绩明显,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