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杨绪忠通讯员赵宏军奉援)“能拿回欠款,全靠你们的贴心帮助!”本月初,面对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回访,大堰镇的28户村民面带笑容,握住工作人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原来,一场历时两年多,涉及3个村28户困难群众的毛竹款纠纷,在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基本得到解决。
2003年10月,余杭人蒋某在奉化大堰镇李家村开办了一家毛竹拉丝厂,通过村民李某向附近的董家村、李家村和三溪村村民赊购了大量毛竹,欠款总额达6万余元。之后,村民们多次催要购竹款,但蒋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进行推托,2004年6月他还私下偷偷把重要设备运回了老家。而代收毛竹的李某4次跑到蒋某老家讨要欠款,均空手而回。
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28户村民手中都没有蒋某拖欠毛竹款的字据,从而面临取证困难的局面。为此,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于2005年2月和6月两次赴余杭调查取证,几经奔波最终找到了蒋某。在法律援助人员耐心劝说下,蒋某最终同意出具欠款凭证,并写下了附有详细清单的欠条和还款计划书,承诺在年底还款5000元,以后逐年还清。但事后蒋某却又反悔了。为了维护28户贫困村民的合法权益,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锦屏律师事务所董律师代理此案。今年9月25日,奉化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约定蒋某分三期支付欠款,2006年10月支付一部分,余下的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年底付清。诉讼费由蒋某承担。上月底,部分欠款已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