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冯小平)前天下午,记者接到“11·13枪击案”受害者曹金木儿子的来电,称姜山派出所办案民警已通知其父,次日上午去派出所指认开枪者。他希望记者能对此跟踪报道。
昨天上午,记者在姜山派出所见到了出院后身体仍很虚弱的曹金木老人。他的儿子告诉记者,其父住院期间花费了近5000元,那个开枪的人事后一次也没来医院看望过他的父亲。其父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
当日上午9时多,一位姓徐的民警通知老人去辨认开枪者。想随同前往的记者被民警挡在了门外,只允许老人的儿子陪着。老人和他的儿子事后告诉记者,当时有9个男子排成一排,年龄约在40岁至70岁之间,老人进去后,马上就发现其中一名40来岁、身强体壮的男子,就是11月13日那天用猎枪伤他的人,而老人的儿子也一眼认出了冒名顶替开枪者的老人。辨认结束后,警方让其余7人离去,留下被认出的两人,记者找机会探看了一下,发现两人年龄悬殊,40来岁的男子身高体壮,而那位70来岁的老人则显得很瘦小。
当曹金木老人做了辨认笔录后,民警让老人去做司法鉴定。老人的儿子告诉民警,他们已在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了鉴定,但民警坚持要他们去鄞州警方做鉴定。在现场,浙江怡胜律师事务所的马利和律师告诉记者:“曹金木在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司法鉴定,警方可以作为办案的依据采用,当然,警方也可以坚持要曹金木到警方指定的机构去做鉴定,但目前受害者行动不便,应当给予受害者多一点人文关怀。”
既然那名开枪者已被老人指认出来,那么警方是如何找到他的?他自己承不承认?他有持枪证吗?警方又将如何依法处置?如果开枪人真的找到了,那么另一位藐视法律的替身,当初受雇何人?他和开枪者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对他的违法行为警方又将如何处置?记者和众人一样有满肚子的问号,原想进行现场采访,但被告之不行。民警说,在案情全部明了后,他们会向上级汇报的。随后,记者和老人的儿子等人一起来到派出所内的另一间房子,看到被辨认出的那两个人正默默地坐在椅子上。记者问被老人的儿子称之为替身的那个老人,当初为何要冒名顶替?他和那名被指认出的开枪者是什么关系?然而遗憾的是,采访未能正常进行,记者只了解到这个老人今年69岁,名叫姚方吉……
原本只是一件猎枪误伤人案,由于掺杂了许多人为的东西,导致如今依旧是疑云重重,案件最后会有怎样的结果?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闻回放
11月13日中午,64岁的曹金木在鄞州区姜山镇定桥村的鱼塘边洗碗,突然从对面传来一声枪响,老人身中七弹,至今腹部等三处的铅弹仍未能取出。
事件发生后,曹金木的儿子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到事发地寻找开枪者,但现场已不见人影。两天后,办案民警通知老人的儿子,开枪者已投案自首,民警希望双方协商解决此事。然而,当老人的儿子按约面见开枪者时,惊讶地发现对方竟然是一名年近七旬的瘦小老人,与父亲描述的对象大相径庭。(详见本报11月24日《谁是远处的开枪人?》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