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曾祥生周云剑)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杜某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介绍,今年9月份,叶某所在的村要造路,叶某负责村口路段的施工。因为施工挖土有可能会损坏埋在地下的通信光缆,叶某于9月22日当天,打电话给宁海县移动通信公司的有关人员,要求派员到现场指导。但是,同日下午2时许,叶某在移动通信公司人员未在现场的情况下,抱着侥幸的心理,叫杜某开机挖土。杜某看到挖土的地方旁边有窨井,却不去察看,也不询问情况,就按叶某等人划定的界线进行挖土,结果挖断了埋在地下的宁海至象山的C3光缆线,造成了通信线路中断达171分钟,直接经济损失4.8万余元人民币,间接损失100余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