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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管道两月漏水1300多吨 水费谁来买单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2-14 07:24:51

  漏水的水管记者陈爱红摄

  核心提示

  因为管道接口处破裂,丽园北路一家饭馆两个月内竟然漏掉1300多吨水,折合人民币4800多元,责任到底该谁承担?.

  现状:地下漏水常发生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赶到丽园北路65号陈先生的饭馆,只见饭店临着马路,店门口已刨出一个大洞,地下约20厘米处露出了半截水管,10多个人聚在周围议论纷纷。陈先生的妻子说这就是漏水处,记者看到,只要打开阀门,漏出的水则像泉水一样涌出来。

  陈先生告诉记者,这儿是一铺一表,漏水处的产权属于店铺,由于水表两个月抄一次,前天抄表工人看到水表显示度数后大吃一惊:平时陈先生的饭馆两个月大概用31吨水,这次居然多用掉了1300多吨,正常用水不可能多到这种程度。围观的人都是附近店铺的店主,他们说这里经常会发生漏水事故,小区里面的一家美发店,这两个月也漏水400多吨,门口也被凿了个洞。

  物业:只修不负责水费

  “他还不算最多的,最多的一户人家一下交了5000多元呢。”对于陈先生的问题,小区所在的新东方物业公司的管理员颜师傅有些见怪不怪,他告诉记者,这是老问题了,丽园北路因为修建造成路基下沉,从2003年起每年都有10多户人家遇到同样问题,或多或少造成了一些损失。接到业主反映后,物业通常会及时派人修理,把原来的铁皮管改成铝塑管,问题一般能够得到解决。

  颜师傅说,物业公司可以免费为业主修理进水管道,也可以开证明要求自来水公司减免水费,但不会承担因水管断裂而造成的损失,因为现在实施的是一户一表制,产权都已属于业主,水流掉多少与物业无关。

  业主:不应由住户埋单而陈先生对这种回答显然不能满意,他觉得两个月白白流掉1300多吨水,是进水管道质量太差造成的,住户完全没有责任,也不可能每天打开井盖去查看地下水表,这笔损失应该由物业或者房产公司负责,而不是让住户埋单。

  自来水公司:应该换成铝塑管

  记者为此咨询了自来水公司清泉热线,热线的董主任认为管道产权属于商铺,自来水公司没有任何过失,不太可能为这笔水费免单。至于丽园北路一带商铺大都出现过漏水情况,很可能是房屋下降或水管材质不好造成的,店主平时应该多留意自己的水表,并及时更换水管,采用抗拉伸能力更强的铝塑管,防患于未然。记者陈爱红见习记者樊卓婧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