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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望享有医保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2-14 11:56:56

  中国宁波网讯从明年1月1日起,奉化在宁波率先推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它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起,构成“全民医保”网络,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市政府12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从今年底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市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据了解,奉化此次试点对象为户籍在奉化市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实行全市统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包含三项内容:一是大病统筹和门诊报销。大病统筹实行每次住院费用单独结算报销制度,年度内县市级医院和市外医院首次报销起付为500元,市内镇(街道)卫生院为200元,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2万元。门诊报销每人每年最高200元,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二是医疗救助,对困难人员参加合作医疗实行资助,其中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三是医疗服务,每两至三年为参保居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便民服务。

  据了解,奉化约有5.5万名城镇居民有望享受这项医疗保障制度。

  (记者叶海英)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