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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确定今后五年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
稿源: 浙江在线  | 2006-12-14 18:08:00

  对于今后五年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发展,浙江省已明确不再新建城镇较小规模公立综合性医院,为特困人群设立惠民医院,为弱势群体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为解决“低保”、“低收入”等特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浙江省决定逐步建立面向“低保”、“低收入”等特困人群的慈善医院(惠民医院)。到2007年,在2005年全省11个市各完成一个慈善医院(惠民医院)建设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也逐步设置惠民医院。同时,积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以及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各类慈善医疗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并通过慈善活动筹措一部分,社会捐助资金争取达到30%,医院贴补一部分,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对贫困特助人群采取“免”或“减”等措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到2005年底,浙江省医疗服务资源拥有量、医疗资源服务利用率,如每千人口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医院床位使用率等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仍然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优质资源短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专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民营医院尚未具备强有力的竞争力以及医疗救助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在提出设立惠民医院的同时,浙江省还明确不再新建城镇较小规模公立综合性医院。要在适应城市化进程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不断优化、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要建设一批代表区域内较高医疗技术水平的现代化医院,提高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断诊疗水平,到2010年,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模与水平的医院为18—20所;另外,建设好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急救中心、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采供血机构也是浙江今后五年医疗机构的建设方向,。

  此外,浙江省还将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实现卫生事业投资多元化。目前,浙江省已有242家民营医院。基本上设置在城镇范围内,而且民营医院的设备、技术力量较薄弱,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多数民营医院没有自己的专科特色品牌,整体实力还无法与公立医院抗衡。因此,浙江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医疗机构,或到城镇范围外设置符合当地需求的医疗机构,在征用土地和减免建设配套费等有关规费方面,以及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实行与公立医院同样的政策。

【编辑:李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