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朝晖通讯员陈梓军)近日,为鼓励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市科技局制订出台了《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对优秀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可达100万元。
据了解,我市专利申请相当活跃,“十五”期间,全市专利授权总数达15886件,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但区域技术创新能力仍然薄弱,发明专利占全部授权专利的比例仅为3.94%,远低于全国12.06%的平均水平,大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所需的技术仍以引进、模仿为主,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主导产品技术水平低。针对这一现状,我市制订出台了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办法,设立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实现产业化,有效支撑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该补助暂行办法,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主要支持符合本市优先发展产业政策,且于申报年度前3年内获得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家中的一国或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以及申报年度前3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该项目资金根据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的规模,采用核准补助的方式,对含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金奖专利技术的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时,按上年度销售额的8%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含中国专利优秀奖专利技术的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或超过800万元时,按上年度销售额的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
同时,该项目资金要求申报企业在近三年内未侵犯他人专利权;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领域服务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项目资金不支持有专利纠纷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