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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里全是酒精”仍驾车昨被警方拘留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2-15 08:13:3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程鑫通讯员董波晓光)因为腿有残疾,王某平时靠三轮车代步,没想到因为醉酒驾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导致对方重伤而亡。他的生活不但因此雪上加霜,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昨天被警方拘留。

  肇事司机迷迷糊糊

  12月8日晚上7点多钟,下着小雨,路上湿滑。江东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兴宁路桑田路口,看到一名50多岁的妇女躺在地上,满头鲜血,旁边倒着一辆自行车,但现场没有别的车辆。目击群众告诉民警,刚才看到一辆残疾三轮车开走了。民警立即追了过去,在江东户籍中心门口的街沿上发现了一辆三轮车,车上驾驶员一身酒气,迷迷糊糊的,也是满脸鲜血。民警问他话,他语无伦次,一看就是喝醉了。而根据现场勘查,该车正是肇事车辆。酒精浓度超过300

  王某随后被带到李惠利医院做酒精浓度测试,结果显示酒精浓度竟高于300。办案民警说,这么多年来,他们还没碰到过这么高的浓度。酒精度超过80就属醉酒,超过300,那就意味着血液里全是酒精。在这种情况下开车能不出事吗?而王某也承认,当晚他在东站附近吃饭,大概喝了0.5公斤白酒,饭后就开着三轮车准备回下应。至于走的是哪条路他至今都不知道,只记得经过风一吹,他感觉自己喝多了,不能开车,于是将车开到上街沿,由于街沿太高,车子翻倒了,人也摔倒了,脸上多处擦伤。民警告诉记者,事发后,王某的三轮车后排坐垫下还有半瓶没喝完的白酒,而被撞妇女顾某虽被120迅速送到医院抢救,因头部受伤太严重,于12月13日死亡。-民警说法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民警说,在大多数群众眼里,酒后驾车似乎只与开机动车的人有关,这是错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就规定,醉酒之后不得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等。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