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记者站章燕飞陈波)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洒向每一位弱势群体成员。12月16日举行的鄞州区区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了一项让该区近万名无保残疾人欢欣鼓舞的政策:从2007年1月1日起,凡2006年6月30日之前在册户籍在鄞州区(东钱湖镇、梅墟街道除外)的,持有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和无社会保障残疾人可根据情况享受每月60元至2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
据悉,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列支。预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每年为此支付千万元以上。
针对残疾人面临的实际困难,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心下,鄞州区各级党委、政府一直把残疾人群作为扶贫攻坚的重点对象,纳入政府大扶贫范畴,制订实施了一系列涵盖残疾人就业、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区残联更是从自身职能出发,陆续出台了相关救助措施,已初步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框架体系。
据悉,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补助政策突出了以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个体补助的标准较高,且对处于不同年龄之间的群体实行了“无缝衔接”,突破了以前救助仅覆盖到贫困对象和特定年龄的局限。至此,鄞州区对残疾人弱势群体已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基本生活补助为主线,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