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靖)在象山县最近出台城镇廉租住房政策后,这一针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在我市的覆盖率已达100%。昨天来自市建设委员会的消息说,全市历年累计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有5061户,其中租金补贴1431户,累计补贴金额475.51万元;租金减免2235户,累计核减金额455.09万元;实物配租65户,低价购房1330户。
由于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难以单纯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我市于2002年起率先在市三区构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廉租住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后,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逐步扩大到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需要,进一步缓解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难,我市提出了今年年底前实现廉租住房政策覆盖全市城镇的目标。按照这个目标,鄞州区、北仑区、奉化市、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也于今年建立起了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政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实际情况,各县(市)区制订了享受廉租住房的相应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并切实做到规范管理,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一户解决一户,当月申请经初审、核查、公示、核准后,次月即可享受。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城镇居民中可申请廉租住房的主要为持有《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三证之一,且户住房使用面积低于26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在强调应保尽保的同时,我市还不断完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