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能力为目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保费标准为:每户农户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市财政补助4元,宁波市财政补助3元。赔付标准为:根据本市农户住房现状,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本市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本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人保财险奉化支公司承担经营业务。
按照实施办法,本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保险主体为本市范围内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的,政府只补助一宅。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的,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世君在会上就本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本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快速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实现农户参保率50%以上的目标,并要求于2007年1月20日前完成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