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年来,梅山乡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契机,以完善制度为抓手,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自治、民主评议,有力地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对凡属村内重大事项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重点推行了村事提议制度,通过规范收集民意、确定议题、评定方案、形成决策、实施方案五个主要环节,有效地提高了民主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二是坚持民主理财。每个村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若干公道正派、熟悉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威信的村民组成理财小组,日常财务收支活动由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理财小组进行审核、监督,按规定定期向村民公布。对于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重大收支项目,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三是坚持民主自治。各村根据《梅山乡行政村制度汇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义务以及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要求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四是坚持民主评议。每年年终由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述职,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各人的工作情况,作优秀、称职或不称职的评定,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给予批评教育,帮助他们限期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