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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七次会议绘就宁波版和谐社会发展蓝图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2-20 12:59:4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前两日召开的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经全会审议通过,并将在近日出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又是重大的现实课题。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就《实施意见》(审议稿)作了具体说明。《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到2020年把宁波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城市。到2010年,要实现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即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民主法治的制度体系比较完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先进健康的和谐文化繁荣发展,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更加巩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效明显,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率先实现。据介绍,《意见》既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又充分体现宁波特色,吸收了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当前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决定重点在加快推进协调发展、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统筹协调利益关系、积极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社会建设管理、深化民主法治建设等六个方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在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结束时指出,社会和谐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根本职责所在。要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群众需求为导向,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巴音朝鲁提出和谐社会建设要重点强化“三大保障”。一要强化民生保障,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解决好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产生活问题,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二要强化平安保障。坚持“打、防、控、管相结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要强化法治保障,抓好地方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

  当前,我市县(市)区干部调整已基本结束,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寄语广大领导干部要永葆锐意进取之气,深怀爱民为民之情,常修讲求团结之德,勤练善抓落实之功。巴音朝鲁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生活一天比一天好,让更多的老百姓真心说共产党好,是领导干部从政的理想和追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对人民群众满怀敬爱之情、敬重之心、敬畏之意,把群众利益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终评判标准,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千方百计造福人民、服务人民。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