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两个男子去行窃前,先背熟了两个未成年人的资料,妄图以此来逃脱警方的惩罚。不过假的毕竟真不了,民警还是查清了事实真相。前天,这两名男子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
12月18日早上,洪塘下沈村一家小超市的营业员来上班时发现超市被盗,被偷去了价值5000多元的香烟和数百元现钞。洪塘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勘察时,周围聚了不少人,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而其中一人的话引起了民警的警觉,这个看上去才十七八岁的男青年分析着小偷是从哪里爬进来的,又是如何行窃的,他的“判断”居然和民警现场勘察发现的情况很相似。民警觉得事有蹊跷,把他带回所里仔细审讯。到了下午,这名自称姓余的青年终于交代,行窃的就是他和老乡郭某、顾某。
三人中,郭某已满18周岁,随后就被刑拘。而余某和顾某均称自己是1991年出生,还不到18周岁。按照相关法律,如果他们真的没到18周岁,那么就不能对他们处以拘留。民警于是又问起了他们的家庭情况,他们把各自家庭成员的关系、姓名、年龄都讲得清清楚楚,和户籍资料上完全吻合。而当民警带着余某下楼上厕所时,一名男子看见余某后,大声地问他怎么会在这里,并管他叫“冯某”。民警没有忽略这个细节,于是对余某、顾某的身份再次展开了调查,这次余某和顾某不得不交代,他们其实姓冯和姓金,都已年满18周岁,他们在行窃以前先是背熟了两个未成年人的身份资料。(记者李锋通讯员王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