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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之间玩耍眼受伤 家长要担多大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2-23 14:22:19

  中国宁波网讯 小区里玩耍的孩子相互之间发生意外伤害,谁该承担责任?海曙区法院前天受理这样一起诉讼。

  事发8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在海曙区欢乐家园小区里,一群小朋友在草坪上玩耍。有一位小朋友被一段飞来的树枝砸中,顿时眼睛出血,倒在地上。一位老伯赶紧跑过去,用手捂着这位小朋友的眼睛,将小朋友送医院。树枝是同在草坪玩耍的另一位小朋友扔出来的,而送受伤小朋友去医院的老伯就是扔树枝小朋友的外公。

  经医院检查,受伤小朋友左眼动眼神经麻痹,治疗后视力明显下降,构成近视并伴有5—10度的外斜。事发后,扔树枝小朋友的外公为受伤小朋友支付了7500元医疗费。受伤小朋友的妈妈多次与扔树枝小朋友的外公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为此,受伤小朋友的妈妈于前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扔树枝小朋友的监护人承担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共计25290元,法院表示将立案审理。(屠传宏海丽)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