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余商)近日,工商余姚分局泗门工商所圆满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因私自购买使用打胎药引起身体不适的纠纷,投诉方获得各类补偿费用2710元。
12月19日,一名夏姓妇女匆匆来到工商余姚分局泗门工商所投诉,称她来自贵州,现在泗门镇某企业工作,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她意外怀孕1个月后,为节约就医费用,10月25日在余姚市泗门镇一家药店以150元的价格,购买了名为米索前列醇片及米非司酮的打胎药私自在家打胎。11月2日,她突然感到腹部疼痛难忍,于是在其丈夫的陪同下前往当地卫生院检查。经检查,发现其子宫内未完全清除胎盘,而且由于药流产生并发症。得此结果后,她和丈夫前往药店交涉。该药店给她诊断后配给她消炎药物,并答应由药店负担因药流产生的检查费用。由于B超检查的不确定性及该药物使用不当会造成子宫出血和盆腔严重感染等妇科疾病的原因,该药店支付两笔检查费用后,不再支付其他检查费用,为此双方产生纠纷。
之后,夏某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泗门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了药监、卫生、妇联等部门一起调解此纠纷。在长达3小时的调解后,药店承认自己违法出售打胎药的严重性,夏某也意识到由于自己的无知私自购买药物进行流产的危险性,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药店在负担检查费用后再补偿夏某2710元,从而使这起消费纠纷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