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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欠薪致民工无法返乡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2-28 07:34:5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兴科)昨日,宁波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通知》规定,因企业欠薪导致农民工无法返乡过年,将追究当地政府和责任部门的责任。

  启动工资保证金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建立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继续落实好各类企业欠薪保障制度。

  一是建设管理部门要完善落实好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担保制度。二是立即启动对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及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三是不断改进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业务管理,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及时汇兑提供技术保障。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不良企业将进黑名单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是市劳动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清欠行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涉及拖欠克扣工资的投诉、举报,做到24小时内上门调查处理。

  二是市建委要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另外《通知》指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不良企业,将列入黑名单。法院等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从快办理各种劳工案件。

  《通知》还要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加强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