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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站发生病人死亡事件 是有人非法行医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2-28 14:17:34

  中国宁波网讯宁海法院日前宣判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是一名年仅29岁、初中文化的女子,她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宁海某村医疗站非法行医4年多,今年上半年因为闹出病人死亡事件才露出马脚,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5月21日下午1时许,病人李某因发热、头晕到王某所在的医疗站就诊,王某用1.8克林可霉素给李某打点滴。打点滴快结束时,李某突然出现口吐白沫、小便失禁、昏迷等症状,王某立即与他人一起将李某送到镇卫生院抢救。但到达镇卫生院时,李某已经死亡。经鉴定,李某是因为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情况下,短时间内超量注射林可霉素而死亡。案发当天,王某就向有关部门投案,并在几天后赔偿了李某家属37万元。(屠传宏褚申尧)

【编辑:赖小惠】